欢迎光临:洛阳市昌达商贸有限公司!
设为首页  |  收藏本页  |  联系我们
  • QQ咨询

  • 在线咨询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版 权:洛阳市昌达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上海市场
电 话:15838835908

传真:0379-64229505
联系人:赵经理
Q Q:85493122
网 址:www.cdsmgs.com

新闻资讯

如何正确区分劳保用品与福利物品

来源:s  发表时间:2023/9/21 11:01:53  点击次数:【547】


   洛阳劳保用品公司阐述劳保费与福利费均是企业经常发生的费用,由于两者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种方面有着不同的政策规定,列支的物品又有一些相似的地方,因此,企业极有可能有意或无意将福利费列支成劳保费,或者相反,产生涉税风险。那么如何做到正确区分劳保用品与福利物品呢?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相关规定


   根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相关规定,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用人单位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用人单位应按照识别、评价、选择的程序,结合劳动者作业方式和工作条件,并考虑其个人特点及劳动强度,选择防护功能和效果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34号公告第二条中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税前扣除。因此,企业统一制作并公务着装的服饰,34号公告消除了工装“福利费”还是“劳保”之争,将“工装”定性为“合理的支出”允许扣除。


   结合上述相关规定,劳动保护支出应符合以下条件,与福利物品存在明显区别:


   第一,劳保用品具有劳动保护性质,因工作岗位需要,且在工作场所使用,符合税法规定的直接相关原则;而福利物品则主要用于个人、家庭消费,或为员工的工作、生活提供一些便利条件,与企业取得收入的活动至多是间接相关;


   第二、劳保用品数量上能满足工作需要;而福利物品发放数量的多少则受制于企业的效益与预算;


   第三、劳保用品的实物形式因企业的工作性质、特点而呈现差异化,例如高空作业企业与有光源辐射的企业,劳保用品的种类会有所不同;而福利用品的种类与企业的工作性质、特点并无太多关联。


   二、区别劳保用品与福利物品例释


   企业购买的洗衣粉等洗化用品,若是工作需要,在生产车间、办公场所使用,则是劳保用品;若分发给公司所有员工带回家,则属于职工福利费。


   疫情期间发放口罩等防护用品,若是在工作过程中按需领用和使用,属于劳保费用支出。若是为了增强员工的凝聚力,不论员工是否在职还是退休均给其发放口罩等防护用品,并且为其家人统一配发,则应该属于职工福利费了。


   正确区分劳保用品与福利物品的意义在于:前者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后者是限额扣除;前者进项税额可依法抵扣,后者则不得抵扣。

分享到:

版权:洛阳市昌达商贸有限公司    电话:15838835908    联系人:赵经理   0379-64229505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上海市场 

 网址:www.cdsmgs.com   技术支持:百事通    站点地图   豫ICP备15000133号-1    豫公网安备41030503000817号